一、北京妇幼保健院住院办理程序:
• 开住院许可证:住院患者需要到医生处开具住院许可证。
• 住院病历:首次住院患者持住院许可证,到建卡处建立住院病历;非首次住院患者持住院许可证,到挂号处提取住院病历。
• 办理住院手续:
I.住院患者拿到住院病历后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,住院患者办理手续时需要提供住院许可证、住院病历、就诊卡(本院就诊卡或者社会保障卡)、《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》、住院押金。医疗保险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同时出示《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》、《社会保障卡》。生育险患者同时出示《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》、《社会保障卡》、《北京市生育服务证》。
II.收取住院押金后,按住院患者所交纳住院押金金额打印住院押金收据,押金收据出院结算时使用,住院患者需要收好住院押金收据。
III.住院患者将住院病历交接诊室,由接诊室送住院患者到病房。
二、预付费规定简要内容:
|
医疗保险患者 |
非医疗保险患者 |
妇 科 |
4000元 |
8000元 |
肿瘤科 |
5000元 |
10000元 |
计划生育科 |
生育险1000元 |
4000元 |
产 科 |
生育险 3000元 |
6000元 |
三、咨询电话:
85976699—2008(东院区),65250731-7320(西院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