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遵守实名制就医规定。首次就诊患者请出示身份证或填写医疗信息登记表,留手机号码,在门诊建卡处建立医疗就诊卡后挂号。医保患者请持社保卡直接在窗口或自助机挂号。
2、复诊患者来院时请携带医疗就诊卡及门诊病历手册,医保患者请携带社保卡及门诊病历手册。
3、门诊病历由医院门诊病案室保管及运送,门诊病历手册由患者自行保管。
4、医疗就诊卡及社保卡仅限本人使用,请妥善保存。
5、医院实行非急诊全面预约挂号(具体参考“预约挂号须知”),有困难的老年患者可在窗口或使用自助机挂当日号。自助机取号可用银联卡、支付宝、微信缴费,窗口取号在此基础上可用现金缴费。
6、挂号前请明确所挂科室和专家,不明确的情况下请提前向门诊咨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咨询。挂号完毕请核对患者姓名、就诊科室,票款请当面点清。
7、挂号单当日有效,挂号当日未就诊可换号、退号,患者换号、退号时请出示医疗就诊卡或社保卡、原始发票和挂号条。
8、请你挂号完毕持挂号单即刻到相应分诊台报到候诊。
9、当日号源全部挂完后,如有患者仍有就诊需求,由接诊医生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加号,需医生本人在医生工作站提出申请后方能加号。加号患者的就诊顺序一律排在限号范围之后。
10、上午可挂下午号,只限在下午就诊;11:30以后停挂上午号。
11、如遇特殊情况医生停诊,请提前关注医院官网、微信公众号的停诊公告和门诊大厅显示屏,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。
12、节日期间门诊出诊安排请在假期前关注医院网站、微信公众号公告。
13、门诊挂号、缴费实行通柜服务,同一窗口既可办理缴费业务也可办理挂号业务,节假日开放部分窗口。门诊收费窗口关闭期间请在自助机或急诊收费窗口交费,24小时服务。
14、窗口挂号时间:
正常工作日 上午7:30—16:30
节假日 上午8:00—12:00 下午13:00—16:30
自助机挂号时间:6:30—16:30
15、如有疑问请到门诊咨询服务中心或相关部门咨询。
16、挂号收费标准:
医院执行北京市医事服务费三级医院统一收费标准
普通门诊 50元/人次
副主任医师 60元/人次
主任医师 80元/人次
知名专家 100元/人次
以上项目医保患者均报销40元/人次
急诊 70元/人次
急诊医事服务费医保患者报销60元/人次
门诊病历手册 0.5元/本
特别提示:倡导绿色出行,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。